广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州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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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州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广政发[2015]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广有关单位:
根据临州府发[2014]198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八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布县级政府部门和省属在广单位承接州级政府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5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项,承接行政审批项目6项,县级政府部门将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承接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单位要主动对接,制定承接方案,明确审批主体、要件和程序,确保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位。对决定取消的项目要不折不扣的取消,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一方面提高社会的知晓度,一方面接受群众的监督。县审改办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相互协调。
附件:
1、县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承接州级政府部门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3、县政府部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
广河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1日
广河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1日
共印120份
第十四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