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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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广政发[2014]2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广有关单位:
根据临州府发[2014]71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第十三批中央在甘单位第七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项;承接行政审批项目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项、部分审批内容行政审批项目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承接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单位要主动对接,制定承接方案,明确审批主体、要件和程序,确保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位。对决定取消的项目要不折不扣的取消,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一方面提高社会的知晓度,一方面接受群众的监督。县审改办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相互协调。
附件:
1、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第十三批取消行政审批项
目目录
2、承接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第十三批下放行政审
批项目目录
广河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4日
十二、十三批.xls